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此报告。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体为载体,及时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污染源环境监管、环保督察等环保领域重点信息3474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7条,按照规定已经予以办理。
3.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21年我局无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
4.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按照省市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的最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门户网站链接了陕西政务服务网、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和陕西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栏目,并进行了IPV6升级改造,使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有效提高了便民服务的满意度。
5.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印发了《添运国际: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的通知》(渭环发〔2021〕46号),通报了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时存在的问题,规范各类信息审发流程,把好关口。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人大建议2个,政协提案8个。均已按时答复完成,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7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